9月29日,本报从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委员会得悉,遂宁高新区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高处掉落事端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7月7日,遂宁高新区西宁大街辖区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修理项目展开作业时产生一同高处掉落事端,致2人逝世,直接经济损失251万元。
本报整理发现,事端产生工地为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修理项目。事端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为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职责公司,施行工程单位为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查明,2024年7月7日,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修理项目安排施作业业。现场施行工程人员陈某某、刘某,操作自行剪叉式升降作业渠道在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西南侧装置生命绳,该生命绳用于系挂安全带,作业渠道距地上高约13.5m,陈某某、刘某两人均系有安全带,安全带系挂在作业渠道护栏上。5时30分许,作业渠道向西南侧方向倾倒,陈某某、刘某伴随作业渠道掉落至地上,经抢救无效逝世。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确定,事端的直接原因是作业渠道地上垫木面积较小,作业人员操作作业渠道在危险情况下行进,其左边轮脱离垫木,致使作业渠道左右产生高差,作业渠道失衡倾倒,形成2名人员逝世。此外,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出产办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是导致事端产生的间接原因。
终究,调查组确定,本起事端是一同因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出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职责执行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对高处作业存在危险知道缺乏,作业人员未按照设备运用标准要求操作展开作业而导致的出产安全职责事端。调查组还对职责人员和职责单位提出了处理主张。
本报注意到,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段某、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部铁路物流园B3-3#楼外墙修理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对事端产生负有监督办理职责,两人均主张给予处分。
此外,四川茂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执行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职责,对事端负有办理职责,主张给予行政处分。(文中国基建报 徐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