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船只飞行、停靠、作业次序,保证水域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方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经岳阳市人民政府赞同,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岳阳海事局决议对水上通航次序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城陵矶三江口至扁山水域一切运砂船只自行到岳阳县鹿角揽子洲、九马咀停靠区停靠,岳阳县交通运输部分应当加强监管,并做好服务作业。
二、一切船只应当严厉按照交通、海事部分发布的水域有序停靠,并加强值勤值守。
三、港口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候作业的船只在上下流锚地(暂时停靠区)待档。
四、趸船等起浮设备应当依法获得船只检验证书、挂号证书等,装备符合条件的船员,不得影响通航安全。鼓舞、支撑船只维求学经过兼并、重组等方法做大做强。
五、交通、海事部分应当加强水上通航次序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布告规则的行为依法查处。
六、对阻止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