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与信息化部令第5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最重要的包含简化企业和产品类型、优化准入管理流程、建立开放的检验检测制度、建立针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建立货车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明确法律责任等内容。该《办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其中,《办法》中指出,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之间开展研发和产能合作,允许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生产。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研发设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允许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
“这是与时俱进的政策管理的调整,有利于造车新势力发展、有利于充分的利用现有产能、有利于后合资时代稳定、有利于企业降低管理成本等等,对行业发展是好事。”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近年来,国内涌现了一批新创造车公司,但根据此前的规定,一定要活得由发改委审批的新建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才有资格生产新能源汽车。从2016年开始至今,仅有北汽新能源、前途汽车、云度汽车等16家车企具备获批资质。
为了抢占时间窗口期,除了继续自己申请资质之外,新造车企业主要选择了两种方式来加快产品推出的进程:第一种方式是和传统车企合作代工生产,如蔚来、小鹏、车和家等新造车企业都宣布通过“代工”的模式进行生产,但“代工”的方式此前未被官方明确认可;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收购有资质的“壳”企业来获取资质,如威马、拜腾、电咖等,尽管通过该方式能够较快获得资质,但需花费大量资金,此前拜腾收购一汽华利所需的资金高达8.5亿。
“近年来,网络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汽车制造技术深层次地融合,催生了代工生产、授权制造等新生产方式,对现有管理制度带来了挑战,迫切地需要通过制定《办法》,打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新生产方式的企业及产品准入通道,鼓励、促进技术创新和新型产业生态形成。”工业与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对《办法》解读时表示。
新的《办法》,“代工”模式被认可,各方资源得到一定效果的整合利用,对新势力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有业内人士认为,将有更多的造车新势力将通过“代工”的方式来进行生产。
同时,通过收购“僵尸车企”,曲线获得造车资质的方式或将不再被追捧。“资质变得不值钱了。”12月7日,一家造车新势力的CEO表示。